第一部分:媒體問答
1、《證券日報》問:證監會日前發佈修訂《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請問上交所將如何落實新修訂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答:修訂後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突出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主體地位,強化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自律屬性,充實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手段和措施,為交易所更好地履行一線監管職責,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上交所黨委對此高度重視,積極研究部署具體落實工作,主要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全所深入學習辦法修訂內容。所黨委、總辦召開會議,深入學習領會《辦法》修訂的內容與精神,同時組織全所上下認真學習。二是全面梳理升級業務規則體系。遵循《辦法》確立的交易所依據業務規則實施自律管理的基本原則,結合《辦法》對交易所自律管理職責、手段和治理結構等新要求,系統評估和完善業務規則和業務協議,提升業務規則的針對性、適應性,夯實一線監管的制度基礎。三是切實扛起一線監管主體責任。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的監管要求,大幅度充實資本市場一線監管力量,全面履行一線監管各項職能,守住、守好資本市場監管第一道防線。四是用足用好《辦法》賦予的監管手段。對標《辦法》明確的監管職責、對象、手段和措施,從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會員參與人、證券仲介和服務機構等方面,加大監管力度,改進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維護市場公平正義,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五是規範自律監管實施程式。進一步明確一線監管的標準和流程,完善紀律處分、聽證、復核等機制,保障自律管理對象的合法權利,提升一線監管的規範化和透明度。六是提升市場品質和效能。切實發揮好對證券交易活動組織、監督、管理和服務功能,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同時推進境內外市場的互聯互通,提升本土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第二部分:市場運作情況例行發佈
滬市市場運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