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主動發佈
民企債券融資支援工具在上交所落地 以市場化方式支援民企發展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支援民營經濟發展的指示精神,落實“兩個毫不動搖”要求,在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2018年12月14日上交所市場首單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正式落地,通過金融工具創新以市場化方式改善民營企業融資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2018年10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由人民銀行依法向專業機構提供初始資金支援,委託其按市場化運作、防範風險原則,為經營正常、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民營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援,以市場化方式幫助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根據人民銀行、證監會部署,通過出售信用保護等方式為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提供增信支援。此次交易所市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是在前期推出的交易所市場信用保護合約試點的基礎上,由中證金融作為交易所市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的實施機構,與債券承銷機構共同提供信用保護,重點支援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發揮債券市場公開、透明、引導性強的優勢,修復民企債券融資渠道,支援民營經濟發展。
本次信用保護工具由中證金融與華泰證券對江蘇亨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創設。亨通光電為上交所民營上市公司,目前主體評級AA+。當日,亨通光電通過簿記建檔方式順利發行公司債(18亨通01)1億元,發行利率為4.9%,中證金融和華泰證券向該期債券認購機構共出售信用保護合約名義本金3000萬元。其中,中證金融提供1500萬元名義本金信用保護,華泰證券提供1500萬元名義本金信用保護。中證金融和華泰證券同步出售信用保護合約、為民營企業發行人提供信用增進支援,保障民營企業債券的順利發行,也進一步降低了發行人的融資成本。同日,招商證券對海亮集團當日發行的公司債券出售信用保護合約,以市場化機制為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提供有效支援。
交易所市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通過市場化機制支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原則。結合前期試點經驗,市場主體自願參與,公平協商。在民營企業選取、價格形成、期限安排等具體實施環節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中證金融與市場機構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債券融資支援工具以短期限為主,契合了民營企業融資需求。
二是健全激勵約束安排和風險共擔機制。中證金融和債券承銷機構按照風險收益對等原則,共同出售信用保護合約,共擔風險。中證金融與債券承銷機構既可以各自名義對同一保護對象分別提供信用保護,也可以聯合提供信用保護。
據悉,上交所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近期發佈信用保護工具業務規則,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對民營企業的支援作用,緩解民營企業融資困難,著力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上交所開展國家憲法日普法宣傳系列活動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為響應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關於集中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的號召,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維護憲法權威,近日,上交所以“新時代憲法發展與依憲治市”為主題,面向上交所幹部員工和市場投資者開展了一系列普法宣傳活動。
緊抓“關鍵少數”,重點開展領導幹部憲法學習教育。組織領導幹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和第五次憲法修正案,將學習憲法法律、資本市場重要監管法律法規作為領導班子學習的“必修課”,將憲法黨建知識作為中層人員選拔的“必考科”,全面提高管理人員運用憲法法治思維做好內部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的能力。
推動“全員學憲”,多舉措對員工進行憲法宣傳教育。採用在公共場所展示播放憲法宣傳資料、發放憲法學習書籍等方式,推動全所員工在崗位上學憲法、用憲法和普及憲法,促進監管實踐與憲法學習的互動反饋。鼓勵員工結合資本市場監管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深入思考,積極探索,從法律當中尋答案,從監管當中尋規律,真正將憲法精髓學到實處。
促進“學憲熱潮”,靈活開展面向投資者的憲法宣傳教育。立足我國市場投資者人數眾多、地域廣泛等特點,在上交所投教網站開展“憲法宣傳周”專欄,展示權威專家關於憲法的專題講座,對投資者進行關於憲法知識的“培訓”,提高其法律意識,引導其依法投資、理性投資。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是在上交所工作中一以貫之的重要要求。上交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引領,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在市場組織和監管中充分踐行法治理念,通過普法宣傳、規則教育等方式提高市場主體的憲法法治意識,通過規則透明、依規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全力建設健康有序、穩定發展的資本市場。
第二部分:市場運作情況例行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