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主動發佈
一、關於就《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19年第二次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關於實施滬深港通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聯合公告及相關安排,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增加相關條款(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6日。
有關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下列兩種方式提出:一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se.com.cn),進入“規則”欄目下的“公開徵求意見”專欄提出;二是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國際發展部,郵遞區號:200120。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19年第二次修訂)(徵求意見稿)
2.《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19年第二次修訂)(徵求意見稿)》起草説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二、《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19年第二次修訂)(徵求意見稿)》起草説明
根據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關於實施滬深港通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聯合公告,上海證券交易所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增加第七十六條:“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視為同意本所或本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可以根據內地或香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業務規則的規定及監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證監會、聯交所提供投資者資訊等相關資料。”後續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內容不變。
特此説明。
第二部分:滬市市場運作情況例行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