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模式,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下,滬深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于9月22日共同發佈了《創新創業公司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試行)》,該細則發佈後備受市場關注,相關各方積極響應。經過上交所、全國股轉公司、主承銷商以及相關仲介機構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上交所首批雙創可轉債于10月16日成功發行。
本次獲批並成功發行雙創可轉債的發行人為蘇州市伏泰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蘇州旭傑建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由東吳證券承銷。兩家公司均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為全國股轉系統創新層掛牌公司,正處於成長期。其中,伏泰科技發行4000萬元,利率4.00%,期限1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後可轉股,初始轉股價格30.60元/股;旭傑科技發行1060萬元,利率6.50%,期限4+2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後可轉股,初始轉股價格5.30元/股。此次發行將為企業的持續創新發展提供重要的資金支援,同時將會産生良好的示範效應,帶動新三板創新層及其他創新創業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發展雙創可轉債是貫徹落實資本市場能更好服務於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交易所債券市場豐富債券品種體系、服務實體經濟的創新手段。雙創可轉債一方面有助於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豐富融資方式,降低融資成本,並通過標準化的融資工具規範創新創業企業融資行為,提高公司治理水準;另一方面為投資者帶來更多的投資選擇和退出渠道,增強創新創業公司債的市場吸引力。
後續,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繼續落實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要求,充分發揮交易所債券市場支援高科技成長性企業、服務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探索適合創新創業企業發展的債券市場服務支援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