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由陜西省旅遊集團延安文化旅遊産業投資有限公司發行的我國首單項目收益公司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掛牌轉讓。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主要用於陜西省延安聖地河谷文化旅遊産業園區金延安項目建設。陜西省是我國“一帶一路”倡議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新起點。陜旅公司項目收益公司債券的成功發行和掛牌轉讓,標誌著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首單項目收益公司債券正式落地,也預示著上交所服務“一帶一路”倡議的能力進一步提升。
本次發行的陜西旅遊集團延安文化旅遊産業投資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項目收益專項公司債券(第一期),由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銷,基礎規模為3億元,可超額配售不超過7億元,最終發行規模為3.5億元;債券期限為10年,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5年末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全部採用網下面向合格投資者簿記建檔的方式非公開發行。從發行利率來看,本次債券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限同評級的一般公司債券,市場認可度較高。
本期項目收益債券的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延安聖地河谷文化旅遊産業園區金延安板塊一期綜合開發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陜西省具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山水資源,更是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絲綢之路經濟帶新起點”。延安聖地河谷文化旅遊産業園區項目是陜甘寧革命老區“國家重點紅色旅遊區”振興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期項目收益債券的發行對於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加強我國文化資源的輸出具有重要意義。
項目收益債為公司債的子品種,在審核程式、發行方式、上市(掛牌)交易、投資者適當性、登記託管、清算交收、監督管理及其法律責任方面遵從現行公司債的規定。具備公司債券發行條件可以發行項目收益債券,募集資金用於項目投資、建設、運營或收購,且以項目産生的經營性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這一創新債券品種綜合考慮了項目融資需求、資金用途和項目收益,實現“借、用、還”相統一,為企業開拓了項目融資的新渠道、解決了項目週期與融資期限錯配的問題,同時有助於豐富交易所債券市場內涵,推動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下一步,上交所將按照證監會的整體工作安排,結合上交所資産支援證券和公司債券的融資制度,進一步完善項目收益公司債券的規則體系,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加大項目儲備力度,尤其是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內的項目,以及國家財政部、發改委倡導發展的PPP項目,爭取為我國優質的待建項目、在建項目、建成項目提供全程、全鏈條和無縫銜接的融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