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18〕38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規範試點創新企業股票、存托憑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的上市和交易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試點創新企業股票或存托憑證上市交易實施辦法》(詳見附件),現予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試點創新企業股票或存托憑證上市交易實施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