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完成了公司債券發行人2017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和監管工作,有關負責人今日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請問上交所在督促2017年年度報告資訊披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年度報告的整體披露情況如何?
年度報告是發行人經營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集中反映,是投資者投資決策、債券信用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上交所一貫重視年度報告的披露工作,始終踐行依法、從嚴、全面的監管理念,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切實履行年報資訊披露一線監管職責。在鞏固前期定期報告監管成效的基礎上,今年上交所繼續推進有關工作,進一步提高年報披露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一是做好年報規則理解與適用的指導工作。為幫助發行人準確理解年報披露規則,上交所針對部分重點轄區及新增的發行人開展培訓,明確監管要求和披露重點。同時,系統梳理了發行人在年報披露實務中可能遇到的難點疑點、常見錯誤和問題,編制了年報披露監管問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詮釋規則要求,指導發行人順利完成年報編制。
二是廣泛吸納市場主體對年報的建議。通過召開座談會、調研走訪等方式,聽取投資者對年報披露內容的建議,並根據投資者關注內容對披露要求予以適當細化。同時,為突出資訊披露的有用性,適度減輕發行人負擔,上交所向多家發行人徵詢了其對年報披露要求的意見,並在年報模板中對合理意見予以了吸收。
三是持續優化應用XBRL編制模板。自2017年中報起,上交所開始將XBRL(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技術應用到定期報告編制中,制定了標準化模板,在提高披露規範化程度的同時也提升了發行人的編制體驗。今年上交所對定期報告的XBRL模板進行了優化,在年報中著重強化對資産受限情況、有息負債結構及變動情況、後續融資計劃、對外擔保風險情況等與償債能力密切相關的資訊披露要求。
四是根據發行人信用資質嘗試分類監管。本次年報以債券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基礎,首次嘗試針對不同信用資質的發行人適用不同的定期報告模板。對主體信用評級為AAA的發行人及金融機構發行人,在遵守年報準則的前提下賦予發行人更多的披露靈活性;對其他發行人,細化和豐富償債能力相關資訊的披露要求,以進一步突出監管導向,合理分配監管資源,提升監管效能。
綜合以上措施,今年年報披露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持續改善。上交所應披露年報的非上市或掛牌發行人(含企業債券)共2426家,其中2332家發行人按規定於4月30日前披露了年報,準時披露率超過96%,相較去年同期繼續穩步提升。對未能及時披露的發行人,上交所發送了監管督促函要求限期披露,並根據實際披露情況對部分發行人進行了書面警示。資訊披露品質方面,今年發行人披露內容更加聚焦于與償債能力相關的事項,如整體債務籃子及期限結構、資産品質及受限情況、現金流的波動情況等,充分凸顯債券的規律和特點,在廣度和深度上均較往年有大幅改善,資訊披露的有效性明顯提高。
二、今年上交所在年報事後審核中主要關注了哪些問題?
與往年相比,今年上交所公司債券年報事後審核工作基於風險和問題導向,繼續深化對發行人償債能力相關資訊的監管,並適當查閱和比對發行人其他公開資訊,著力提高公司債券資訊披露的完整性、針對性和準確性。
一是加強對發行人所從事業務及行業的針對性問詢。通過對業務和行業的關注,督促發行人就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關鍵事項進行詳細披露,並印證其財務數據的合理性。例如,對於報告期內業務結構發生明顯變化,或毛利率明顯異於同行業其他公司的發行人,要求結合有關業務具體經營模式及未來發展計劃等,詳細説明相關原因;對於房地産行業,結合主要業務所在地、在建在售項目進度、土地儲備情況等,關注發行人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及現金流的穩定性。
二是重點關注發行人的融資能力及流動性情況。今年上交所強化了對發行人總體債務負擔、債務結構和短期融資需求的披露要求,在審核中結合現金餘額、經營及投資資金需求、短期內需償還的有息債務、銀行授信及發債額度剩餘情況等,要求發行人對後續融資的可持續性進行評估,明確短期內的融資需求及流動性安排,並督促發行人及早做好償債安排和準備。
三是聚焦往來佔款及其對發行人現金流的影響。往來佔款金額大、期限長是部分公司債券發行人較為突出的問題。上交所在年報審核中,重點關注應收、預付款項等往來佔款較大、發生大幅增加或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情況,要求發行人詳細披露相關款項的形成背景、性質、主要對手方情況等,以準確反映發行人的資金佔用情況和現金流狀況。往來佔款對手方集中度較高的,要求發行人説明與佔款方的關聯關係,防範不當的關聯方佔款。
四是強化對發行人主要資産價值及變現能力相關資訊的審核。為真實反映發行人的資産情況,上交所在審核中對各類資産的賬面價值強化了針對性問詢,結合大額商譽形成背景、應收款項賬齡及對手方情況、存貨庫齡及價格情況等關注重要資産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對於主要收入或資産來自子公司的發行人,重點關注其對重要子公司控制權的穩定性、所持子公司股權的受限情況,以及從子公司獲取收益的可持續性。
五是加強對發行人治理結構及規範運作事項的監管。除繼續關注募集資金使用、募集説明書承諾履行等常規事項外,今年上交所對發行人治理結構及規範運作相關事項進行了重點監管。例如,對於業務高度依賴關聯交易,或與關聯公司存在資産、業務混同情況的發行人,要求其嚴格核查獨立性情況並説明關聯交易的合理性及定價依據;對於股權質押率較高的發行人,關注實際控制人的融資、對外擔保情況及其對發行人償債能力的影響。此外,還查閱了部分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主要子公司的誠信資訊,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予以高度關注並要求核查。
今年上交所共對42家公司債券發行人進行了監管問詢,要求限期補充披露或整改,切實提高年報資訊披露品質。目前,相關發行人已基本按要求完成補充披露。
三、從年報情況來看,公司債券發行人2017年整體經營及財務狀況如何?
2017年,隨著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經濟增長方式從投資逐步轉向産業升級和技術驅動,發行人在財務杠桿保持相對穩定的同時,經營情況總體向好,盈利能力明顯改善,信用水準整體提升,主體資質逐步增強。與此同時,在去産能、降杠桿過程中,少數發行人顯現出承壓能力較差,償債能力較弱,需進一步關注。
(一)盈利能力顯著提高,收益來源聚焦主營業務
2017年,上交所市場受益於大型優質發行人較多的發行人結構,非上市或掛牌公司債券發行人整體盈利水準顯著提高,營業收入及利潤規模均實現了大幅增長。發行人2017年共實現營業總收入34.81萬億,同比增長約17.48%;實現凈利潤1.74萬億,同比增長15.11%;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同比增長9.19%,扣非凈利同比增長29.30%,盈利改善主要來自於主營業務。
從行業分類上看,受益於去産能、去庫存取得實質進展,2017年實體類(非金融類)發行人業績搶眼。其中,製造業發行人盈利品質穩步提升,2017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2.15%,扣非凈利同比增長26.52%,特別是煤炭、鋼鐵等行業盈利全面好轉,發行人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2.44%,扣非凈利實現扭虧為盈。房地産業發行人收益可觀,2017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約19.92%,扣非凈利潤同比增長53.08%。
從企業性質上看,國有和民營發行人的各盈利指標均較去年有大幅改善,其中民營企業的盈利改善幅度更大。2017年,民營企業發行人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5.57%,較國有企業發行人高出約9個百分點,受到成本、費用等剛性支出影響,民營企業發行人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增長7.42%,較國有企業發行人高出約1個百分點。
(二)去杠桿初見成效,債務期限結構有待調整
2017年,供給側改革開始從“去産能推動行業好轉”進入“高盈利驅動去杠桿”的階段,公司債券發行人去杠桿工作總體初見成效:一是債務增速明顯放緩。2017年有息債務增長率由2016年的20.50%下降至13.39%,其中,市政建設類發行人有息債務增速由19.66%下降至14.46%。二是資産負債率整體穩定。2017年末,民營企業發行人平均資産負債率為61.03%,較上年同期下降0.24%,國有企業發行人平均資産負債率為58.89%,雖較上年同期小幅上升,但總體上仍低於市場平均水準,財務杠桿整體可控。
另一方面,從債務期限結構來看,發行人長期債務佔有息債務比例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短期債務佔比上升,對發行人流動性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發行人面臨一定流動性壓力。2017年,發行人短期債務佔有息債務的比例約為34.70%,較去年同期上升1.39%。從企業性質來看,國有企業發行人有息負債仍以長期債務為主,而民營企業發行人在財務杠桿略微下降的同時債務期限結構呈現短期化趨勢。
(三)對外投資趨於謹慎,製造業“造血”功能增強
為應對市場融資壓力,發行人對外投資表現出更為謹慎的態度,積極控制流動性風險。2017年,發行人投資活動現金凈流出總體較上年同期下降約23.06%。國有和民營企業發行人對外投資現金凈流出均呈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國有企業投資活動現金凈流出同比下降約25.40%,民營企業同比下降約7.77%。
不同行業發行人在經營現金流表現上出現分化。製造業發行人自身“造血”功能得到增強,2017年,製造業的經營性現金流入同比增長15.76%,整體經營現金流穩健持續為正。同時,製造業發行人資産負債率略有下降,平均EBITDA利息保障倍數較上年同期增長0.31,流動比率增長0.05,企業的增長方式從依靠融資和投資拉動開始轉向依靠經營性業務的內生增長,償債能力整體提高。房地産行業發行人2017年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同比增長34.86%,但受建造週期影響,經營現金流出亦現大幅增長,導致2017年經營現金凈流入同比下降57.60%,在營收增長的同時流動性壓力增大。
(四)籌資凈額有所下降,資金週轉壓力加大
2017年發行人雖然整體盈利向好,但籌資活動現金凈流入總體較上年同期下降約14.56%,房地産業、市政建設類及製造業等主要行業發行人的籌資活動凈流入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一些財務實力較弱的發行人通過貸款、發債或是對接理財産品等渠道再融資的難度加大。在此背景下,少數前期舉債杠桿較高、流動性管理較弱的發行人可能承受較大壓力,需要著力引導資金供求雙方消除資訊不對稱、信任度不高等問題,督導這類發行人提升資訊披露品質,加強流動性管理,多渠道開源節流,提前做好兌付資金安排,防範好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上交所也將密切關注相關發行人的經營和償債能力變化情況,督促受託管理人盡職履責,強化風險監測和化解處置,維護債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