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近期,科創板相關在審企業受到媒體關注或者信訪舉報,對發行人及其仲介機構的資訊披露、財務狀況等事項提出質疑。請問上交所對此類情況是如何處理的?
答:在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中,發行上市審核以資訊披露為核心,全面公開審核問詢及回復,其中的一個重要考慮是,增強審核工作透明度,讓發行人的資訊披露和發行上市審核接受廣泛的市場監督和輿論監督。
科創板審核工作啟動以來,有的在審企業受到媒體關注、質疑或信訪舉報。發行上市審核中,本所審核機構高度重視各方對在審企業的報道、評論和舉報,建立並執行嚴格的處理規則和程式。總體要求是,一方面,本所受理髮行上市申請後至股票上市交易前,發行人及其保薦人應當密切關注公共媒體關於發行人的重大報道、市場傳聞。相關報道、傳聞與發行人的資訊披露存在重大差異,所涉事項可能對本次發行上市産生重大影響的,發行人及其保薦人應當向本所作出解釋説明,並按規定履行資訊披露和核查義務。另一方面,本所發行上市審核中,會重視相關方的正常投訴舉報,關注包括自媒體在內的各類新聞媒體對發行人的報道和質疑。就投訴舉報的事項和媒體報道質疑,根據需要向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進行問詢,要求發行人及其保薦人向本所作出解釋説明,並按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同時要求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進行必要的核查。
在實踐執行層面,本所審核機構制定了相應的投訴舉報處理規程,根據內容和性質分類處理。截至目前,共收到與科創板發行上市有關的投訴舉報30余起,其中內容明確的投訴舉報,已及時處理。對在審企業的相關質疑性報道,其中的合理內容已反映到審核問詢中。
近日,本所審核機構關注到有媒體對安翰科技等在審公司的質疑性報道,目前相關企業的審核問詢正在進行中。本所將督促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以審核問詢回復、專項核查等方式回應媒體關切,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資訊。發行人作為資訊披露的第一責任人,應當誠實守信,所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保薦人及其他仲介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對資訊披露品質應承擔把關責任。
本所歡迎市場各方以及包括自媒體在內的新聞媒體繼續關心支援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期待市場輿論在督促發行人及仲介機構履行好資訊披露義務,提高資訊披露品質中,發揮良好的監督和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