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拓寬民營企業融資途徑,以市場化方式幫助緩解企業融資難的決策部署,在前期信用保護合約試點基礎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交所近期推出信用保護憑證試點。2019年12月17日,首批信用保護憑證落地,共4單合計名義本金1.33億元,有效支援債券融資44.6億元。
首批4單信用保護憑證的創設機構分別為海通證券、中信建投、中信證券和華泰證券,參考實體中深圳市百業源投資有限公司和2019海爾租賃第一期資産支援專項計劃的發起每人平均為民營企業,受保護債務涵蓋民企債、扶貧債等公司債券和資産支援證券。4家創設機構通過市場化的信用增進工具為發行人提供信用保護,為企業提供了“債券融資+信用保護憑證”的綜合融資解決方案,提升了市場信心和發行效率,助力發行人債券融資的順利進行。同時,國泰君安作為2019平安租賃汽融三期資産支援專項計劃的管理人,將於近日對該專項計劃創設信用保護憑證,支援該專項計劃順利發行。
首批信用保護憑證通過信用增進方式,有效支援了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等債券融資,具有良好的社會效應。比如,蘭考縣扶貧專項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用於當地夢澤園小區安置房建設項目。海通證券通過向扶貧專項債投資者出售名義本金為4300萬元的信用保護憑證,支援同期債券發行規模10億元,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為企業提供了項目建設資金,促進當地民生工程建設,改善當地群眾的居住條件。再如,2019海爾租賃第一期資産支援專項計劃項目對應近70名中小微企業融資人,單筆融資不超過6000萬元。華泰證券通過向19海爾租賃ABS優先級認購機構共出售名義本金為3000萬元的信用保護憑證,為其提供信用增進支援,有效支援證券發行規模9.6億元,促進企業向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便利中小微企業融資。
穩妥推出信用保護憑證試點,是上交所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發展信用增進工具、促進民營企業融資的重要舉措。2018年11月,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上交所開展信用保護合約試點,試點工作平穩有序,在支援民企融資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目前,共有23家機構成為上交所信用保護合約核心交易商,共達成信用保護合約37筆,名義本金合計22.7億元,有效支援18家實體債券融資125.4億元。為進一步提升交易所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完善信用債市場風險定價機制,強化信用風險揭示功能,在前期信用保護合約穩健運作基礎上,中國證監會批准同意上交所開展信用保護憑證業務試點。交易所信用保護憑證是指由憑證創設機構創設為憑證持有人就參考實體或債務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可交易流通的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定價方式更為市場化,主要是採取簿記建檔等方式創設,市場化程度高;二是要素較為標準化,可以通過非公開方式轉讓流通;三是投資者參與便捷,在滿足投資者適當性條件下投資者無須簽署主協議,覆蓋面更為廣泛;四是透明度高,對信用保護憑證存續期有較為嚴格的資訊披露要求。
下一步,上交所將在證監會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信用保護工具相關技術系統,通過市場服務和業務培訓,支援和鼓勵更多合格金融機構參與信用保護工具業務,以市場化方式緩解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提升交易所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