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中國證監會黨委的領導下,上交所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工作方針和“四個敬畏、一個合力”工作理念,以落實新證券法為契機,將投資者保護貫穿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各項工作。面對資本市場正在發生的深刻結構性變化,上交所將應時而變,重點從四個方面發力,繼續做好新形勢下的投資者保護工作。
市場出現四方面深刻變化
3月15日,上交所召開一年一度的投資者保護工作座談會,今年會議主題為“市場結構性變化中的投資者保護”。參會人員討論交流認為,在市場化和法制化建設同步推進的大格局下,當前資本市場正在發生深刻的結構性變化。一是上市公司結構出現了深刻變化。滬市主機板藍籌市場地位不斷鞏固 ,構成了滬市上市公司的“基本盤”。特別是伴隨科創板建設推進,上市公司增量部分大多是科創企業,成為滬市上市公司的“生力軍”。二是市場估值結構出現了深刻變化。伴隨註冊制改革試點推行帶來的供求關係變化,常態化退市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市場估值和企業品質之間內在的正向聯動趨勢不斷強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正在改善,集中體現為近年來績差股炒作總體降溫、1元股退市公司迅速增加等情況。三是投資者及交易結構出現了深刻變化。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主體對市場的影響力逐步加大,市場自我調節功能持續增強。目前,滬市境內外專業機構投資者的持股市值、交易佔比均明顯上升,而個人交易佔比則明顯下降。四是市場法律責任結構出現了深刻變化。新修改的證券法和刑法第十一修正案,都堅持零容忍的監管理念,將資本市場違法犯罪中起關鍵作用的主體全面納入法律責任主體範圍,在此基礎上大幅提高欺詐發行、資訊披露造假、市場操縱等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的成本,根本扭轉了證券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立法狀況。
上交所投教重點從四方面發力
上交所副總經理盧文道表示,上交所投資者保護工作必須因時而變,充分適應和體現市場的結構性變化,重點從四個方面發力,服務好新形勢下的市場發展改革工作。2021年,上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黨委統一部署,進一步履行好市場組織者、管理者和服務者職能,把加強投資者保護貫穿于上交所市場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各項工作始終,著重從四個方面下工夫:
一是在按照註冊制改革要求建設科創板的過程中,堅持以資訊披露為中心,同時,壓嚴壓實發行人主體責任和仲介機構把關責任,把好上市企業入口品質關,從源頭上保護好投資者權益。二是將投資者保護更加充分地貫徹于日常一線監管中,在督促上市公司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執行好常態化退市機制、依法處理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防控市場系統性風險中,持續保護好投資者權益。三是加大投資者服務力度,著重利用好上交所投教基地、服務平臺和工作載體,幫助投資者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及能力。四是協同各方認真執行證券法規定的投資者保護制度,包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先行賠付、證券代表人訴訟、欺詐發行責令回購等。
2020年滬市投保亮點多
2020年,在中國證監會黨委的領導下,上交所以落實新證券法為契機,圍繞服務高品質發展、加強交易所自律監管、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範等工作,投資者保護呈現很多亮點。一是推動市場高品質發展,營造投資者權益充分彰顯的生態環境。持續推動公司分紅,據統計2020年滬市主機板1165家公司進行了現金分紅,合計分紅金額接近1萬億元,同比增長11%;科創板公司現金分紅家數為106家,合計分紅金額83億元,分紅比例平均為40%,15家公司分紅金額超過1億元。二是貫徹落實好新證券法,完善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和業務規則。落實“放管服”和簡政放權要求,圍繞構建“簡明清晰、易懂好用”規則體系目標,開展業務規則“立改廢”,公佈自律監管和市場服務事項清單及辦理依據,推進“陽光監管、透明監管”。三是加強交易所自律監管,查處侵害投資者權益的違規行為。加大對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市場反響強烈、嚴重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規行為的精準打擊力度。強化交易行為監管,加大對新證券法規定的新型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等行為的核查力度。四是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夯實投資者權益保障的市場基礎。2020年共有9家公司終止上市,初步形成常態化退市機制。滬市質押融資公司數、質押總市值和質押融資餘額分別較年初明顯下降,整體履約保障比例較年初明顯上升。五是加強和改進投資者教育,提升投資者自我保護的能力。2020年,組織開展專題投教活動800余場,推出原創投教作品400余件、直播活動100余期。從“進高校”“進中小學”和“進社區”三個維度,推動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上交所投資者服務熱線全年共接聽投資者來電5萬餘通,滿意度高達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