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品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優化並購重組審核機制,切實發揮並購重組提升上市公司品質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擬增設科創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委員會(以下簡稱並購重組委),負責科創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産及重組上市申請的審議。為此,上交所擬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審核規則》(以下簡稱《審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上市委管理辦法》),現公開徵求意見。
《審核規則》擬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增加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申請的並購重組委審議程式,將重組上市由現有的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審議調整為並購重組委審議,同步修改涉及的全部相關條文。二是調整審核時間,完善相關計算規則。與《證券法》保持一致,將重組交易申請的審核時限明確為自受理之日起,交易所審核和中國證監會註冊的時間總計不超過3個月;根據重組審核機構審核實踐和並購重組委審議需要,將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申請的交易所審核時間調整為60天;同時,調整部分內容及文字,與《證券法》等其他相關制度的修改保持一致。
《上市委管理辦法》擬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設立並購重組委,規定並購重組委的職責;二是規定並購重組委的履職、會議組織、審議工作監督等按照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
歡迎社會各界對徵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4日。上交所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的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則草案並履行程式後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