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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先股介紹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産,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因解散、破産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産在按照公司法和破産法有關規定進行清償後的剩餘財産,應當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清算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優先股股東的表決權受到限制。除特殊情況外,優先股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股份沒有表決權。但是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或連續2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每股優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

      優先股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