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公告〔2020〕33號
為了適應上市公司監管形勢發展的現實需要,結合新《證券法》實施要求,以分類監管、精準監管為目標,進一步提升監管透明度,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相關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起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紀律處分實施標準(徵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請將有關意見或建議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于2020年9月 18日之前反饋至本所。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388號上市公司監管二部,郵編:200127;傳真:021-68804882,電子郵箱:listing2@ss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紀律處分實施標準(徵求意見稿)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紀律處分實施標準(徵求意見稿)》起草説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