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慧球或公司)提交並披露了《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資訊披露、公司治理相關問題的整改情況的公告》,公司股票將於9月11日復牌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監管部門(以下簡稱上交所)就市場關注的問題接受了相關媒體採訪。
1、2016年以來,ST慧球出現嚴重違規行為,請簡要介紹一下對公司的監管情況。
2016年以來,ST慧球資訊披露和規範運作重大違規,違反勤勉盡責的基本要求,蓄意挑戰監管底線,市場高度關注,投資者反應強烈。期間,公司隱瞞披露實際控制人,拒不披露重要股東的權益變動情況,多次蓄意對外洩露重要未披露資訊,資訊披露管理處於失控狀態;公司董事會多項重大事項決策違規,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完全失效;尤其是蓄意編制含有1001項議案的股東大會通知,更甚者欲將釣魚島歸屬等涉及國家主權事項作為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無視資訊披露基本義務和基本規範,公然挑釁資訊披露規則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影響極其惡劣。
針對公司上述重大違規行為,上交所已在2016年8月及時暫停了公司的資訊披露直通業務資格,其後又明確提出整改要求,並自9月13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ST處理。2017年1月5日,公司炮製了1001項股東大會議案後,公司股票自1月6日起停牌,全面進行整改。上述期間,上交所先後發出各類函件34份,其中問詢函12份,監管工作函16份,其他通知通報6份,但期間公司大部分未予以回應。
公司股票停牌後,上交所持續督促公司切實整改相關資訊披露和公司治理違規行為。目前,公司已基本落實相關監管要求,恢復了資訊披露秩序,公司治理情況有所改善。前期,證監會已經在查實相關違規事實的基礎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將鮮言移交公安處理,本所也已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公開譴責,並對鮮言等人採取了不適合擔任的公開認定措施。
2、停牌整改期間,ST慧球主要從哪幾方面整改違規行為?
經監管督促,針對存在的系列違規行為,ST慧球主要完成了以下五個方面的整改:
一是梳理並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情況。對於市場高度關注的公司實際控制權,公司自查了前期公司隱瞞鮮言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行為及其相關違規事實,並明確公司第一大股東瑞萊嘉譽董事長張琲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二是消除公司治理混亂,恢復公司資訊披露秩序。目前,鮮言方相關成員已全部退出公司,公司第一大股東瑞萊嘉譽已完成對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更換,並聘請了新的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混亂及治理狀況有了較大改善。公司資訊披露事務由新聘任的董事會秘書負責,能夠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資訊披露事務,資訊披露秩序得以恢復。
三是對公司前期重大事項補充履行決策程式,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針對前期公司混亂導致的購買關聯方房産、相關擔保和訴訟、違規租賃合同等系列隱瞞披露、決策違規或披露不夠充分事項,公司已按規定履行相關決策程式,予以糾正和補充披露。此外,對於相關定期報告,也已按規定進行補充、修訂,予以重新披露。
四是自查相關重大違規行為,明確責任和追責措施。對於公司前期蓄意洩露重大未公告資訊、違規擔保、炮製“1001項”股東大會議案等的系列違規行為,公司均已逐項自查,明確相關違規事實及責任人,並提出了相應的後續追責措施。同時明確,如果相關事項後續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賠償責任。
五是梳理鮮言控制公司董事會遺留的未決事項,明確相關處置安排。公司對鮮言控制公司董事會期間與公司的系列交易及其資金往來,以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了系統梳理,逐項清理,或明確相應的處置安排,消除後續可能存在的隱患。
3、除了督促違規整改外,上交所在督促公司規範運作、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保障機制方面還做了哪些工作?
上交所在督促公司整改過程中,除了著眼公司嚴重的違規情節,督促公司切實整改,嚴厲追責以儆效尤外,同時還著眼于公司高風險特性,督促公司切實提出規範運作的制度保障措施,客觀披露公司經營現狀,充分提示風險。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督促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明確了保證不濫用股東權利、不違反程式干預公司經營決策、不侵害公司及其他股東權益,以及維持其控制權穩定的相關措施。瑞萊嘉譽已作出承諾,在未來12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會通過委託表決權或其他方式主動讓渡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二是督促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全體董監高就公司“三會”規範運作、全體董監高勤勉盡責及維護公司治理穩定等事項,明確提出了具體的相關安排。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均已作出承諾,保證勤勉盡責,確保公司規範運作。
三是針對公司目前主營業務僅存小規模的物業租賃業務,智慧城市業務基本處於停滯狀態的現狀,督促公司客觀地披露公司目前整體經營的實際情況,充分揭示相關經營風險。
四是針對公司目前生産經營面臨較大困難,督促公司充分提示了後續業務轉型面臨的政策、專業團隊及市場拓展等方面的重大不確定性和風險。
4、ST慧球復牌後,投資者還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前期,上交所對公司股票實施ST處理時,已明確要求公司在整改完成後,至少要規範運作6個月以上,才可以提出撤銷ST處理。相關考慮,已在上交所2016年8月26日的交易所通報中予以充分説明。後續,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上述要求,辦理公司提出的撤銷股票ST處理的申請。此外,雖然公司恢復了資訊披露秩序,但其是否能夠持續規範運作尚待進一步觀察,公司前期已被暫停的資訊披露直通車資格,上交所後續將視公司規範運作情況,另行決定是否予以恢復。
除了上述事項外,投資者還需注意的是,雖然公司完成整改,恢復了資訊披露秩序,擺脫了公司混亂狀態,但並不意味著公司的基本面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目前,公司的生産經營還面臨較大的困難,相關的風險,公司已在整改報告書中予以披露,投資者應當認真查閱,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