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重慶玖威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重慶滿垚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重慶祿垚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李仕林,時任董事孫濤、劉榮華:
經查明,你們在資訊披露、規範運作、職責履行等方面涉嫌嚴重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擬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2條、第17.3條的規定,對你們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李仕林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無法與你們取得聯繫,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所現以公告形式向你們送達有關紀律處分的意向書(詳見附件)。另外,本所已就相關違規事項向公司及其他責任人送達紀律處分意向書。
自通知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你們對該紀律處分措施有異議,應當於公告期滿後5個交易日前向本所提交書面回復並附相關證據材料。如要求聽證,應當在公告期屆滿後5個交易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其中應當載明要求聽證的具體事項及申辯理由。如逾期不回復,將視為通知已送達,你們無異議且不要求聽證。
特此通知。
附件:關於對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意向書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