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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配套業務規則發佈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實行註冊制的決策部署,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領導下,上交所制定或修訂全面實行註冊制配套業務規則,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正式向市場發佈實施。

  本次上交所集中發佈了26部業務規則,包括已公開徵求意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9部主要業務規則,還包括17部配套業務細則、指引和業務指南。這26部規則與本所其他規則共同構建了保障全面實行註冊制在上交所順利實施的業務規則體系。

  這26部業務規則,涵蓋了全面實行註冊制下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承銷、持續監管、交易組織管理和投資者保護等環節的主要制度安排。具體包括4大類別:(1)11部發行上市審核類規則,分別為首發、再融資、並購重組、優先股等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以及與發行上市審核配套的申請文件受理、現場督導、業務諮詢溝通等指引和指南。(2)6部發行承銷類規則,包括首發和再融資發行承銷業務細則,以及網上網下發行業務細則、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和上市公告書指引。(3)2部持續監管類規則,即主機板股票上市規則和重大資産重組指引。(4)7部交易組織和管理類規則,分別是交易規則、融資融券交易細則、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辦法、主機板和科創板異常交易監控細則、註冊制下股票和存托憑證暫不作為股票質押回購和約定購回交易標的證券的通知以及主機板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