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1〕71號
各會員單位:
為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進一步優化市場體驗,提高投資者服務品質,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原涉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通知、工作函件進行集中清理、優化整合,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1號——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現予以發佈實施。
本所前期通過官方網站或會員專區于2017年1月4日發佈的《關於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中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資産認定標準的答覆》、2019年3月19日發佈的《關於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19〕33號)、2019年4月17日發佈的《關於落實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的通知》(上證函〔2019〕683號)、關於科創板重點關注賬戶專項要求的《監管工作函》、2019年6月27日發佈的《關於開展科創板投資者教育和適當性管理自查的通知》、2019年7月10日發佈的《關於做好科創板高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的通知》(上證會函〔2019〕120號)同時廢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se.com.cn)“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1號——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