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1〕109號
各市場參與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12月修訂)》(以下統稱退市新規)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進行了修訂,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第2號——退市整理股票》(以下簡稱新版必備條款),現予發佈。
請各證券公司對照新版必備條款,制定新版《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對首次委託買入退市整理股票(不含科創板退市整理股票)的投資者,應當要求其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新版《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已簽署舊版《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證券公司應通過短信、電話或交易系統提示等適當方式,向投資者充分告知新版《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更新的相關內容,針對退市整理期交易機制變化及過渡期相關安排的差異向投資者進行重點風險提示,並留存記錄。
修訂後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se.com.cn)“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第2號——退市整理股票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