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1〕108號
各市場參與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12月修訂)》(以下統稱退市新規)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進行了修訂,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第1號——風險警示股票》(以下簡稱新版必備條款),現予發佈。
請各證券公司對照新版必備條款,制定新版《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對首次委託買入風險警示股票(不含科創板風險警示股票)的投資者,應當要求其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新版《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已簽署舊版《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無需重新簽署。請各證券公司按照退市新規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做好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提示。
修訂後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se.com.cn)“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第1號——風險警示股票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