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2〕44号
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