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5〕25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要求,推進證券期貨監管領域隨機抽查工作,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我會制定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列入我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共計17項,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設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及時向社會公佈。
二、我會將根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並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我會開展現場檢查,除有初步證據或線索證明明顯涉嫌違法、依法立案查處以及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安排專項檢查外,均須通過搖號、機選等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
三、隨機抽查工作將於2016年全面開展。我會將堅持隨機抽查的事項、程式、結果“三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四、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我會將依法依規嚴肅懲處,並及時公開行政監管措施、行政處罰等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中國證監會
2015年11月10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25號——附件:中國證監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