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1号——《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 证监会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1号
现公布《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1: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
附件2: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