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5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5号
现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
附件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