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2〕51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滿足全部市場主體技術準備工作需要,原定於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債券交易參與人管理》《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債券做市業務》(以下統稱新規),調整為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
新規發佈通知中涉及的新規暫緩實施事項,具體施行時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另行通知。
技術服務熱線:4009003600。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