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1〕44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進一步支援上市公司,經研究,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自2021年6月15日起,新增暫免收取2021年部分上市公司上市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暫免收取總股本在4億股至8億股(含)之間的上市公司2021年上市年費。
三、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費的減免事宜仍按照《關於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上市費的通知》(上證發〔2021〕1號)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