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免收取上市基金相关费用的通知 收费标准,
上證發〔2019〕12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降低市場參與成本、推動基金市場發展,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暫免收取ETF上市初費和基金做市商為提供流動性服務産生的交易單元流量費;自2020年1月1日起,暫免收取ETF上市年費;同時,本所可根據基金業務開展情況,恢復上述費用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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