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19〕23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規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科創板股票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業務規則,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交易特別規定》,詳見附件),現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所每個交易日接受科創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報的時間為9:30至11:30、13:00至15:30。
二、科創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關於固定價格申報相關規定。
三、《交易特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基準指數”,在科創板指數發佈前為上證綜指。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