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18〕110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規範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行為,強化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促進債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將其更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規則》(以下簡稱《掛牌規則》,詳見附件)。
《掛牌規則》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發佈實施。《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上證發〔2015〕50號)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規則(2018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