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15〕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股票期权试点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规定,制定股票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告知投资者主要风险,特别要使投资者了解股票期权交易与证券现货交易、期货合约交易的差异,切实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教育工作,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和检查投资者对股票期权风险的认知程度,持续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