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19〕934號
各市場參與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針對境內科創公司和紅籌企業,分別制定了《科創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和《科創板紅籌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現予正式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境內科創公司、紅籌企業及相關方,應按照規定適用相應的聲明及承諾書。
科創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股票或存托憑證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後1個月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在公司股票或存托憑證首次上市前或者控制權變更完成後1個月內,簽署一式3份聲明及承諾書,並向本所和公司董事會備案。相關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確實無法按時簽署並提交的,需向本所説明原因並明確延期後的具體提交時間。
上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全文可至本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法律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