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1〕15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行为,便利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相关业务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