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5〕14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監管轉型,放鬆對市場主體不必要的管制,增強監管的公開、透明,中國證監會對現有涉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限制約束類部門通知、函、指引等文件(以下統稱部函)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附件所列172件部函予以廢止,不再執行。
二、有關部函廢止後,中國證監會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按照審慎監管的原則,通過制定健全管理規範和標準,完善監管手段,加大事中檢查、事後稽查處罰力度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和有關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附件:廢止的部門通知、函、指引等文件目錄(共計172項)
中國證監會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