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5〕29號
現公佈《中國證監會稽查辦案十項禁令》,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
2015年12月11日
中國證監會稽查辦案十項禁令
一、嚴禁有案不報、瞞案不立、壓案不查
二、嚴禁違規立案、隨意調查、以案謀私
三、嚴禁拖延辦案、無故超時、久辦不結
四、嚴禁大案小辦、重案輕辦、不當結案
五、嚴禁選擇取證、毀改證據、規避定案
六、嚴禁通風報信、跑風漏氣、洩露案情
七、嚴禁打探消息、請托説情、干預辦案
八、嚴禁出謀劃策、指點門路、協助逃責
九、嚴禁私下接觸、不當交往、徇私枉法
十、嚴禁濫用資訊、違規交易、借機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