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2〕72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維護債券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現就債券匹配成交盤中臨時停牌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債券匹配成交出現以下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國債、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券和政府支援債券盤中成交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5:27的,于當日15:27復牌;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5:27。
(二)其他債券(不含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成交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5:27的,于當日15:27復牌;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5:27。
(三)本所認為可以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本所可以視債券交易情況調整相關指標閾值,或者採取進一步的盤中風險控制措施。
二、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www.sse.com.cn)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發佈公告。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準。
三、投資者可以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撤銷未成交的申報。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債券盤中臨時停牌不再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以下簡稱《實時監控細則》)相關規定,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盤中臨時停牌仍繼續適用《實時監控細則》相關規定,待本所發佈實施可轉債專門規定之後,可轉債盤中臨時停牌將適用專門規定,具體時間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