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2〕12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進一步提高自律管理實施效率,保護自律管理對象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復核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復核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詳見附件),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9年10月11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復核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上證發〔2019〕96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復核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