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18〕116號
各上市公司:
為引導上市公司披露行業經營性資訊,提高資訊披露有效性,根據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一號——積體電路》《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二號——航空、船舶、鐵路運輸設備製造》《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三號——醫療器械》《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四號——食品製造》《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五號——黃金珠寶飾品》《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六號——影視》《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七號——傢具製造》《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八號——有色金屬》,並對《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四號——電力》《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七號——醫藥製造》《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十一號——光伏》《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十二號——服裝》進行了修訂(詳見附件),現予發佈,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2.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十二號——航空、船舶、鐵路運輸設備製造
9.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四號——電力(2018年修訂)
10.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七號——醫藥製造(2018年修訂)
11.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十一號——光伏(2018年修訂)
12.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十二號——服裝(2018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