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0〕87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發揮公司債券服務實體經濟和服務國家戰略功能,規範特定品種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申請相關業務,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特定品種公司債券》(詳見附件)。現予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6年3月16日發佈的《關於開展綠色公司債券試點的通知》(上證發〔2016〕13號)同步廢止。本所此前發佈的有關規定與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特定品種公司債券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