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1〕10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規範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上市和基礎設施資産支援證券掛牌條件確認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産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詳見附件),現予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