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主動發佈
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上海市衡山(集團)公司正式簽訂浦江飯店租賃合同
2017年12月2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上海市衡山(集團)公司正式簽訂浦江飯店租賃合同。此次簽約主要是為2018年舉辦資本市場系列展覽提供場地,並將浦江飯店作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教育基地和國際交易所文化展示與交流基地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理事長吳清,總經理黃紅元,副理事長張冬科,副總經理徐毅林,以及上海市衡山(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裁陸洋,副總裁熊凱等領導及相關部門(子公司)負責人出席此次簽約儀式。
吳清在簽約儀式上表示,浦江飯店代表了一個時代的記憶,它不僅濃縮了中國近現代歷史文化的發展與變遷,也見證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資本市場的誕生、發育與成長。在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衝刺期,上海證券交易所時隔20週年再次與浦江飯店結緣,意義重大,體現了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忘本來、吸收外來、面向未來的精神,是對歷史文化的傳承與延續,更是對文化價值的更新與弘揚。這裡不僅要收藏曆史、展示歷史,而且作為投資者教育基地、國際文化交流展示基地,進一步發揮歷史建築在當今的文化價值,在新時代賦予它新的歷史使命與生命力,助力上海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
作為上海市第三批、二類保護優秀歷史建築,浦江飯店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同時也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有著源遠流長的血脈聯繫,它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初期的營業場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浦江飯店孔雀廳敲響了第一聲開市的銅鑼,標誌著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此後在浦江飯店的短短七年時間裏,上海證券交易所經歷了高速發展期,形成了初具規模的全國性市場和高效安全的運作體系,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
為了更好地反映我國改革開放40週年的歷史性成就,展示資本市場建設發展歷程,宣傳資本市場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努力,推進世界各資本市場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添磚加瓦,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在籌辦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成就展、“一帶一路”沿線交易所文化展和上海金融文化長廊。這些展覽將於2018年在浦江飯店開展,並向社會公眾開放。
同時,為了更好開展金融證券文化交流、資本市場歷史文化研究展示等相關社會公益活動,上海證券交易所正著手發起成立上海金融文化發展基金會,該基金會的辦公場所也將放在浦江飯店。
此外,為了加強投資者教育力度,提升投資者教育水準,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浦江飯店作為新設的投資者教育基地,加強投資者金融證券知識普及傳播和資本市場發展歷史等方面的教育。
上海證券交易所此次租借浦江飯店將不更改飯店的建築原貌,並將在文物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和國內外相關歷史建築保護專家的設計規劃下,充分考慮各方因素,在最大限度確保做好建築的長期保護與維護工作的前提下,有效發揮歷史建築使用功能,保留城市文化基因,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上交所2017年紀律處分情況綜述
2017年,上交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在中國證監會黨委堅強領導下,切實貫徹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和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要求,充分發揮一線監管功能和優勢,以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為重要抓手,及時發現、有力懲戒證券市場各類違規行為和亂象。全年共實施紀律處分90件,同比增長近30%,採取監管措施4942次,共涉及5373個市場主體,處分數量和力度均有顯著提升,為維護市場秩序、防範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從紀律處分實施情況來看,紀律處分針對的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監管、證券異常交易監管以及債券市場監管三大領域,數量佔比分別為78%、10%、12%,重點加強了對概念股嚴重投機炒作、忽悠式重組、濫用停復牌等市場頑疾的監管,嚴肅懲治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隱瞞控制權變化、損害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破壞證券市場秩序等惡性違規事件;紀律處分的力度也明顯加強,除常用的通報批評之外,程度更加嚴厲的公開譴責、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職務的實施頻次增加,同比增長144%。
從監管措施實施情況來看,按照遞進式監管、防止小案變大案、大案變要案的理念,對於發現較早、程度較輕的違規行為,及時採取監管措施予以警示和制止,在上市公司監管中採取口頭警示214次和書面警示63次,在債券市場監管中採取書面警示42次,在異常交易監管中採取口頭警示和書面警示4039次、盤中暫停賬戶交易793次,在會員監管中採取口頭警示1次,監管工作措施184次。
從違規行為類型來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八個方面:
一是嚴重擾亂資本市場秩序的重大惡性違規。主要涉及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拒不配合監管、市場影響極其惡劣的違規事件。例如,ST慧球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蓄意編造並擅自洩露不符合規定的股東大會議案,被公開譴責,鮮言、顧國平等人被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職務;莫高股份、昌九生化相關股東故意隱瞞一致行動關係,違規舉牌上市公司,被公開譴責。對於此類無視資訊披露基本義務和基本規範,公然挑釁證券市場法律規則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喪失上市公司守法合規、誠實信用行為底線,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惡意違規行為,上交所將堅決予以嚴懲,對公司和相關責任人給予應有的懲戒,以正視聽,肅清市場環境。
二是證券異常交易行為。主要涉及虛假申報、拉抬打壓、對倒對敲、嚴重非理性交易等影響正常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例如,投資者賴某在多只股票交易中存在買入風險警示股票超限,以漲幅限制價格頻繁、大量申報又頻繁撤銷申報等異常交易行為,且在被上交所多次採取監管措施後仍出現異常交易行為,違規情節嚴重,被限制交易3個月。中信建投基金旗下4個專戶産品在短時間內以遠低於市場成交價的價格大量賣出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兩隻股票,致使相關股價短期快速下跌,影響惡劣,相關證券賬戶被限制交易1個月。證券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是上交所強化一線監管職責的重點領域。近年來,在做好合規性監管的基礎上,更加強調公平性監管,重點規範少數具有資金、持股優勢的投資者誘導散戶投資者跟風炒作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在我國特殊市場結構下,此類異常交易行為極易導致股價短時間內暴漲暴跌,嚴重侵害正常的交易秩序,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需要著力予以整治,優化二級市場交易生態。
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規。主要涉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隱瞞控制地位逃避應有義務以及濫用控制地位實施利益輸送等情形。例如,中毅達原實際控制人何曉陽隱瞞控制權轉讓事項,在持續一年多的時間內,經過媒體報道、本所發函問詢後,仍拒不披露上述事實,情節惡劣,被公開譴責。再如,*ST大控實際控制人代威違反誠實守信原則,不遵守公司決策程式和內控制度,擅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多份擔保協議,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被予以公開譴責及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職務。公司行為是否規範運作,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往往起著關鍵作用。其違規行為往往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是我們重點關注的領域,需要嚴加監管,督促其誠信合規行事。
四是上市公司財務資訊披露違規。主要體現為業績“注水”和不當粉飾等情形。例如,神馬股份因合併會計報表處理不當大幅虛增收入和成本,公司及主要責任人被公開譴責;大智慧通過提前確認收入,延後確認年終獎少計當期成本費用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金額巨大,公司及主要責任人被公開譴責。財務資訊是上市公司資訊披露中的基礎性、關鍵性資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判斷和決策有至關重要的影響,也是上交所資訊披露日常監管的重點領域,針對財務資訊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一律予以嚴肅處理。
五是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及停復牌違規。主要涉及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不審慎導致公司長期停牌以及重組資訊披露違規。例如,天通股份重組標的在轉讓前需要履行招拍挂程式,其未合理預計短期內無法取得有效進展,仍啟動重大資産重組事項,並多次延期股票復牌,導致公司股票長期停牌達5個半月後終止重組。鵬起科技在重組標的尚無軍品生産經營條件的情況下,啟動重大資産重組並辦理股票停牌,決策不審慎,導致公司股票長期停牌達5個多月後終止重組。上述公司及相關責任每人平均被通報批評。重大資産重組資訊披露和與之密切相關的停復牌事項,直接關係到市場的效率和透明度、投資者的知情權和交易權。近年來,上交所在著力完善相關制度的基礎上,強化了對忽悠式重組和濫用停牌的監管,對於其中存在的違規行為,絕不姑息。
六是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違規買賣股份。主要涉及達到權益變動標準未停止買賣並及時披露、短線交易、違反上市公司股份減持相關規定等情形。股東違規案例如,山東金泰相關股東因三個月減持超1%被公開譴責;維維股份4名股東因通過大宗交易受讓大股東減持股份後6個月內即賣出,被限制證券賬戶交易6個月。公司董監高違規案例如,青山紙業、鵬博士相關董監高分別因違規交易被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違規增減持,不僅違反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的明確規定,更違背其應當遵守的忠實、誠信義務。上交所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業務規則的規定,繼續從嚴監管大股東和董監高的股份增減持行為,維護市場公平正義。
七是公司重大事項披露違規。主要涉及業績預告、重大交易等事項資訊披露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等違規行為。例如,海正藥業業績預告存在重大差錯、未及時披露重大合同,公司及主要責任人被公開譴責。怡球資源重大資産出售披露不及時、高送轉相關資訊披露缺乏事實依據,公司及主要責任人被通報批評。安泰集團日常關聯交易超出預計、政府補助及訴訟未及時披露,公司及主要責任人被通報批評。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資訊,揭示相關風險,是維護投資者知情權、幫助投資者作出決策的基礎。上交所不斷完善業務規則,為上市公司履行信披義務提供規範要求和指南。對未遵守規則的違規行為,加強“刨根問底”式問詢,對相關責任主體予以嚴肅問責。
八是公司債券發行人違規。主要涉及信用風險管理、資訊披露及募集資金使用違規。例如,五洋建設、春和集團在債券違約後未按規定披露資訊並消極對待風險處置工作,在定期報告披露等方面也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影響惡劣,兩家公司及主要責任人員被公開譴責。瀘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新疆華淩工貿等多家債券發行人存在將募集資金轉借他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等違規行為,被通報批評。近年來,債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債券品種和投資者日益增多,信用風險也時有暴露。上交所按照信用債券市場的特點和規律,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和方式,對公司債券發行人及相關主體未按要求管理信用風險、募集資金使用違規等行為予以重點懲治,引導債券發行人和受託管理人等仲介機構依規守信履行相關義務,切實維護債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防範債券市場風險。
一年來,伴隨著交易所自律監管不斷朝縱深推進,作為後端“武器”和“牙齒”的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機制,也煥發出應有的作用和威懾力,其“進化升級”主要體現在如下五個方面:一是權威性。修改後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和上交所《章程》,進一步強調了交易所依據業務規則對各類違規行為實施自律監管的職責,豐富了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的類型,包括收取懲罰性違約金、向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等。二是及時性。通過快速反應、事中乾預式監管措施,及時研判和認定新型違規行為、穩妥處理危及市場穩定的惡性違規案件,防範不合規的資訊披露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産生實際影響,防範一般的異常交易行為轉化為重大惡性的市場操縱違法行為。三是針對性。以預防和懲處“不公平交易”為重點,對少數主體通過誤導性資訊披露和虛假申報、拉抬打壓等手段,“忽悠”廣大中小散戶跟風交易的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著力消除誘導投機炒作、資本運作亂象等市場“痛點”。四是全面性。將交易、上市、會員、債券、期權等不同業務領域的所有參與主體、所發生的所有違規行為,都依法依規全面納入到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範圍,補足監管短板,不留監管死角。五是規範性。結合監管實踐的發展,完善了紀律處分聽證和復核程式,全年組織實施了8批次聽證,充分保障當事人救濟權利,增加紀律處分文書的説理部分,進一步提升自律監管透明度。
新的一年,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要求,持續提升紀律處分工作的專業化、精細化,傳導從嚴監管立場,凈化市場生態環境,努力扛起一線監管責任,不斷釋放一線監管效能,建設秩序更加良好的市場。
上交所推出全國首單公募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
近期,由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申報的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經上交所預審核通過,並於12月28日獲中國證監會核準,標誌著全國首單公募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正式落地。此單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的推出,是上交所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領導下,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與長效機制建設”的戰略部署,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有力舉措。
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發行總規模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期限不超過15年,主體和債項評級均為AAA,分期發行,募集資金將主要用於發行人上海、南京等一二線城市的公寓項目建設。項目對應的租賃住房主要定位於20-35歲的年輕人。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實行購租並舉,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去年6月國務院出臺《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支援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産證券化産品”。推動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和資産支援證券,是近期交易所債券市場發展的工作重點之一。本單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的落地,為資本市場服務住房租賃行業的發展,積累了有益經驗,對加快推進住房租賃市場建設起到了積極的示範效應。
下一步,上交所將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穩步推進債券市場品種創新,加大公司債券、資産支援證券對住房租賃市場的支援力度,完善配套制度建設,進一步提升交易所債券市場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
第二部分:市場運作情況例行發佈
滬市市場運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