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趙一蕙問:剛剛看到上交所今日又集中發佈了6件行業資訊披露指引,能否介紹一下指引的頒布與上市公司分行業監管的關係。
答:這6件規則,是上交所集中頒布的第二批指引,加上今年9月份已經頒布的第一批7件指引,構成了滬市相對統一完整的分行業資訊披露規則體系。這兩批行業指引的頒布實施,是上交所落實證監會關於穩步推進分行業監管、提升監管效能相關要求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
整體來看,兩批次13件指引的行業特徵比較明顯,一類是石油、煤炭、電力、鋼鐵、房地産等與國民經濟密切相關的傳統支柱行業;另一類是醫藥、光伏、服裝、零售、新聞出版等創新發展、轉型升級較為活躍的行業。從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看,除證監會已有專項披露規定的商業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行業外,上述行業指引已包含滬市上市公司總量的70%,覆蓋面大,代表性強。
今年年初,上交所調整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監管模式,由按轄區監管轉換為分行業監管。經過近一年的探索和實踐,分行業監管的必要性和效果開始顯現。所制定的兩批行業資訊披露指引,很大程度上正是監管經驗的總結和推廣。分行業監管專業化、法制化很強,同樣需要遵循規則導向,由此,制定行業指引,統一監管標準,對推進分行業資訊披露至關重要。隨著行業資訊披露規則體系基本到位,滬市上市公司分行業監管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後續,上交所將繼續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深化分行業監管,完善行業資訊披露規則體系,不斷提高資訊披露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