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6〕218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提升再融资便利性灵活性,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承销管理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