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3〕17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規範各業務參與人的信用風險管理行為,提升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和資産支援證券存續期信用風險管理實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公司債券和資産支援證券信用風險管理》(詳見附件1),現予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廢止清單中列明的業務規則、業務指南(詳見附件2)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公司債券和資産支援證券信用風險管理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