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一批)的公告 废止部分业务规则,
上證公告〔2018〕5號
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的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成立以來至2018年1月5日期間公佈的基本業務規則、業務實施細則及與業務有關的一般規範性文件(以下統稱為業務規則)進行了第11次清理,其中涉及應予廢止和自行失效的業務規則共14件。現將其目錄予以公佈(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廢止的業務規則目錄(第十一批)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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