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繼續執行滬港通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中投信〔2017〕9號
各市場參與人: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佈的《關於繼續執行滬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8號),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請各市場參與人關注上述稅收政策,並請各證券公司做好滬港通下港股通投資者的教育和提醒工作。
特此通知。
中國投資信息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